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深圳市家乐士净水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家乐士净水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保验收
二、建设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富地岗第二工业区7-3号
三、建设内容
深圳市家乐士净水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7日,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671871771B,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富地岗第二工业区7-3号。主要从事饮水机、饮水台、饮水设备、超滤膜、净水滤芯配件、净水器、净水设备配件的生产。本项目选址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不属于水源保护区,符合生态控制线管理要求。扩建后新增员工5人,总人数:60人,全年工作300天。项目生产工艺不发生改变,扩建工程不增加污染源,也不涉及大气污染源的扩建和改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经工业区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噪音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音,选用低噪音设备和采取隔声防护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废物交物质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验收结论
根据竣工验收的监测和调查显示,深圳市家乐士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有较大不良影响的重大工程变更;环境审批文件提及的主要环保措施得到了落实;有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环保工程符合设计、施工和使用。因此深圳市家乐士净水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深圳市家乐士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82566151 13682539262
公示日期: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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